碳金融市場的分類 金融市場是指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雙方通過金融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市場。
金融市場從不同角度考察,可以做出以下分類:
一、按照交易工具的不同期限分為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
貨幣市場:主要解決市場參與者與短期性的資金周轉和余額調劑問題。包括同業拆借市場、回購市場、票據市場、大面額可轉讓存單市場等。
二、按照不同的交易標的物分為票據市場、證券市場、衍生工具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等
三、按交割期限分為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
四、按交易性質分為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
發行市場:也稱為一級市場,是籌集資金的公司或政府機構將其新發行的股票和債券等證券銷售給最初購買者的金融市場。
流通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
五、按地理范圍分為國內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
基于配額的碳金融市場發展,配額市場可以細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自愿配額市場,主要代表是芝加哥氣候交易所減排計劃和北美自愿減排交易體系,另一類是強制的配額市場,包括《京都議定書》下的減排指標分配和歐洲排放交易計劃、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減排計劃和加州全球變暖解決方案。
目前,以配額為基礎的碳交易市場中,歐盟溫室氣體排放計劃(EU ETS)在交易量和交易額方面都遠遠大于其他碳交易市場,且發展勢頭最勁。世界銀行數據顯示,2009年上半年,通過EU ETS交易的EUAs總量就相當于32億噸CO2,已經超出了2008年全年27億噸的總量(見表2-2)。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計劃啟動于2003年,目前是全球第二大強制型碳交易市場,該計劃主要針對的是電力部門,交易量從2004年到2008提升了5倍,2008年交易額是2005年的3倍。芝加哥氣候交易所的自愿配額市場增長較為迅速,目前其交易量和交易額均超過了新南威爾士市場。
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在設計配額市場時,都要考慮這一全新的制度設計與本國原有制度的協調性問題,根據不同區域、經濟和文化條件不同,設計不同的政策組合。然而,通過對比以上幾個配額市場交易體系的制度設計,可以總結出配額市場交易體系的基本要素。
確定減排目標后,要明確參與減排體系的主體的職能和義務,并設計吸引主體參與的激勵政策。新西蘭減排交易體系是迄今為止覆蓋最全面的區域減排交易體系,其涵蓋的主體包括三類:第一類是直接履行減排義務的主體,第二類是以造林活動獲得免費分配排放單位的主體,第三類是利用市場發展機會,參與減排交易的其他主體。其中直接履行減排義務的主體必須承擔提供排放報告、執行排放檢測,保證減排目標實現的義務,新西蘭減排計劃也對如何在行業中確定履行義務主體進行了詳細規定。
隨著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條約的發展,各國政府著手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特別是均制定頒布了《碳排放交易法》一類的法律,明確界定“碳排放權”稀缺性、排他性、可交易性,使碳交易市場具備了法律基礎和保障。
在相關法律框架下,各國需要確定減排涵蓋的行業部門,溫室氣體類型,減排階段劃分、總體目標和階段等內容。以新西蘭減排交易計劃為例,其減排采取逐步推進的方式,自2008年1月1日起,林業部門成為首批進入總量-配額體系的產業部門。2010年,固定能源部門和工業加工部門被納入減排計劃。2013年,液化化石燃料、農業、廢物和其他部門都必須參與到減排計劃中,計劃還詳細規定了6種溫室氣體減排量。
任何一個新興市場的出現,必然伴隨著相應的制度設計漏洞,碳減排交易最大的成本和缺陷及來自于排放額核定和管控。世界上實施碳交易制度的國家都不約而同將碳減排的監測和報告制度作為整個交易制度監管運行的核心,對檢測和計算排放的方法學進行詳細的規定,并建立碳排放信息披露制度。
來源:碳排放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