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核查:碳核查詳細操作流程!那么具體是怎么哥操作法呢?自2020年9月中國明確提出2030年“碳達峰”與2060年“碳中和”目標后,我國在很多重大的會議中都頻頻強調該如何又快又好地實現目標,并做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建議等,可見其重要性。“雙碳”已然成為熱詞,熱點,隨之而來的是碳市場和新的人才缺口的產生。碳市場的出現,在進一步規范企業的用碳標準的同時也給企業與個人帶來了新的機會。如果要在碳市場實現交易,需要談談碳核(盤)核查。
碳排放核查員是指根據各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以及相關標準,技術規范,對排放單位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和相關信息進行全面核實和查證,編制真實、完整、準確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的專業人員。并根據行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以及相關技術規范,對重點排放單位報告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和相關信息進行全面核實、查證的過程。
一、碳核查適用范圍
本指南用于指導第三方核查機構(以下簡稱核查機構)對納入碳排放權交易的重點排放單位提交的2013年至2015年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及補充數據進行核查。
二、碳核查原則
核查機構在準備、實施和報告核查評審工作時,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客觀和獨立
核查機構應獨立于被核查方,避免偏見和利益沖突,在整個核查活動中保持客觀。
(二)誠實守信
核查機構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確保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三)公平正義
碳核查機構應當真實、準確地反映核查活動中的發現和結論,如實報告核查活動中遇到的重大障礙和未解決的分歧。
(四)專業嚴謹性
碳核查機構應當具備必要的核查專業技能,能夠根據任務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體要求做出嚴謹的判斷,并利用其專業素質。
碳核查全過程
三、驗證程序
核查機構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核查,主要步驟包括協議簽訂、核查準備、文件審查、現場核查、核查報告編制、內部技術審查、核查報告交付和記錄保存(見圖1)。核查機構可以根據核查工作的實際情況對核查程序進行適當調整,但調整的原因應當在核查報告中詳細說明。
(一)簽訂協議
核查機構應當與核查委托方簽訂核查協議。
核查機構在簽訂核查協議前,應當根據被授予資質的行業領域、核查人員的資質和經驗、時間和人力資源安排、重點排放單位的行業和規模、排放設施的復雜程度等,評估核查工作的可行性以及與核查委托方或重點排放單位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
驗證機構應在完成上述評估后,確認是否與委托方簽訂驗證協議。核查協議的內容可包括核查范圍、適用標準和方法、核查過程、預計完成時間、雙方責任和義務、保密條款、核查費用、協議解除、賠償、仲裁等相關內容。
(二)驗證準備
核查機構與委托方簽訂核查協議后,選擇有能力的核查組長和核查人員組成核查組。核查組的組成應當根據注冊核查人員的專業領域、技術能力和經驗、重點排放單位的性質和規模以及排放設施數量等確定。核查組應至少由兩名成員組成,其中一名應為核查組組長,至少一名應為專業檢查員。核查組長應充分考慮行業領域、工藝流程、設施數量、規模和場所、排放特點、核查人員的專業背景和實踐經驗等因素。,制定核查計劃并確定核查組成員的任務分工。核查組長應與核查委托方和或重點排放單位建立聯系,要求核查委托方和或重點排放單位在約定日期內提交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
在驗證過程中,如有必要,可對驗證計劃進行適當修訂。但是,核查小組應與委托方和或重點排放單位溝通修訂后的核查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