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達峰碳中和自提出以來已一年有余,目前國家頂層設計基本完成、行業政策逐步出臺落地、發展趨勢逐漸明朗。雙碳”概念及意義 “雙碳”概念20年9月22日,我國在75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宣布了中國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和2060年前碳中和愿景,此后又在多個重大國際場合多次重申。
“雙碳”即“碳達峰”“碳中和”的簡稱,其中“碳達峰”指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歷史最高值,然后經歷平臺期進入持續下降的過程,是二氧化碳排放量由增轉降的歷史拐點,標志著碳排放與經濟發展實現脫鉤;“碳中和”指某個地區在一定時間內人為活動直接和間接排放的二氧化碳,與其通過碳匯相互抵消,實現二氧化碳“凈零排放”。
“雙碳”對貫徹落實“三新一高”
具有重要意義
對我國而言,發掘低碳經濟潛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體現在國內國際兩個層面。國際層面,目前全球形成的“碳中和”潮流未來將重塑全球政治經濟格局,我國若能夠在“碳中和”潮流中取得相對領先優勢,那么就能夠極大提升國際地位及影響力,這也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一環。國內層面,脫碳是我國經濟社會轉型、從粗放式發展走向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的必經之路。
政策文件出臺情況
政策體系概述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中國開啟“雙碳”征程的元年,相關政策和配套實施方案陸續出臺。目前,為落實“雙碳”行動,我國政策頂層設計為“1+N”架構:其中“1”指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N”指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各行業、地方政策。
《意見》是黨中央對“雙碳”工作進行的系統謀劃和總體部署,覆蓋“碳達峰”、“碳中和”兩個階段;《方案》是“N”中為首的政策文件,更加聚焦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是“碳達峰”階段的總體部署,相關指標和任務更加具體。政策思路
“雙碳”政策的核心是“開源節流”,重中之重是解決能源供給結構問題,工業、交通、建筑等側重行業需求側調整。
供給端:能源行業要求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強化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控制化石能源消費,加快煤炭減量步伐并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
需求端:工業要求深度調整產業結構,限制兩高項目發展,制訂高耗能行業的碳達峰實施方案,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加快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綠色環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裝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互聯網等新興技術與綠色低碳產業深度融合。
交通業要求加快推進低碳交通運輸體系的建設,大力發展多式聯運,推廣節能低碳型智能交通工具。建筑業要求優化建筑用能結構,發展節能低碳建筑,推廣綠色低碳建材,開展屋頂光伏建設等一系列行動。
配套措施:碳匯方面,穩定現有的土地固碳作用,并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技術方面,強化基礎研究前沿布局,研發推廣先進的綠色低碳技術;監測方面,健全統計監測體系,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建立生態系統碳匯監測核算體系;在投融資領域,不斷完善投融資政策機制,發展綠色金融,完善財稅改革政策。
發展趨勢研判
“雙碳”是長期性的,不是運動式、短暫的
過去一年,“運動式”的減碳浪潮迭起,不考慮實際生產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拉閘限電”則導致部分企業錯峰生產或停產,局地居民生活受到影響。低碳化轉型是個長期的過程,技術更新、設備迭代、儲能發展都需要一定的發展時間和空間。2021年12月10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正確認識和把握碳達峰碳中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要堅定不移推進,但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
“雙碳”引發的經濟短期陣痛在所難免
我國從“高速度”發展向“高質量”發展轉型必然要承受一定的代價。我國當前仍處于碳排放上升階段,因而我國“碳中和”之路相比歐美發達國家將更陡峭,“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帶來的生產結構變化也更為快速和劇烈。短期看,“雙碳”目標可能會對行業造成沖擊,尤其在電力、鋼鐵、航空、汽車等傳統高耗能行業,制造業“穩增長”的壓力高企。
脫碳之路“開源”重于“節流
我國一方面由于經濟發展的要求會進一步發展工業,但同時全球性環境問題又使得中國不得不進行碳排放的限制。這是中國在實現“雙碳”目標時面臨的主要矛盾,解決矛盾的關鍵在于尋找技術、經濟可行的脫碳路徑,核心在于技術創新。脫碳的思路大體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需求側節能減排甚至遏制需求(如采用拉閘限電),此類需求側管理只能暫時性實現碳減排,無法根本上實現“雙碳”目標;第二類是供給側使用零排放能源、采用零排放生產工藝,切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生產效率,從根本上減少污染排放、改善氣候并深刻變革社會經濟發展模式。
來源:碳排放咨詢網